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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因涉嫌虚假记载被行政监管又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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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18 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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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ST龙宇(维权)(300097)属于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绿色数字生态服务商和大宗商品贸易服务商,创立于1997年,系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旗(金麒麟分析师)下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003.SH,是上海市商务委认定的“民营总部企业”。

  龙宇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内容公告如下: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你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龙宇因涉嫌虚假记载被行政监管又被立案

  2024年10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经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91,791.34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

  经自查,2018-2022年期间,公司部分批发业务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之间疑似存在同一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的情形,相关业务独立性存疑。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客户发生的交易不具备经营合理性,应视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8月30日晚,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

  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5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索赔条件为两个:

  一是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龙宇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二是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之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8月3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龙宇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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